[建議]強烈建議公式平臺添加跨周期引用函數,而非直接引用。 [通達信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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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詢內容:
目前的引用方法是#MIN1,#MIN5,#MIN15,#MIN30,#MIN60,#WEEK,#SEASON,不能產生自動引用的效果,建議添加跨周期引用函數,比如,GetShorter(x),獲取X的當前周期的上一個短周期數據;GetLonger(x),獲取X的當前周期的下一個長周期數據;GetPeriod(X, period),獲取X的特定周期的數據; Period取值為“MIN5”,“MIN15”,“MIN30”,“MIN60”,“WEEK”,“SEASON”以上均需要注意到達邊界周期后取不到數據的情況。使用跨周期函數會更加靈活一些,尤其是前兩個實例,這樣不需要硬輸入周期信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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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達信技術部:
建議會考慮 不過覺得這樣兒還是沒有直接系統這樣兒的直觀與方便 祝投資愉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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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達信客服:
我現在寫公式的時候就遇到這樣的問題,請看以下代碼:X:=PERIOD,NODRAW;X1:=IF(X=4,KDJ.K#DAY,X),NODRAW;X2:=IF(X1=5,KDJ.K#WEEK,X1),NODRAW;MAJOR_TRD:=X2,NODRAW;首先獲取當前周期,然后對當前周期進行逐一判斷,才能得到我想要的周期。需要寫N多個IF判斷,才能正確的得到當前周期的下一個短周期,或者上一個長周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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